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要求,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0〕184 号),全面部署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增强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吸取吉林“11.5”、上海“11.15”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及冬季火灾特点,正视当前存在的一些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消防安全问题,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方案,及时进行部署并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力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是突出重点,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要深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继续抓好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中小学幼儿园专项整治,突出开展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建筑工地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确保年底前重大火灾隐患完成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公安、安监等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三是严格标准,大力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达标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福建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48号)要求,结合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加强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监督指导力度,大力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创建和评定工作。要严格评定标准,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确保年底前完成全省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四个能力”的达标创建,明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
四是加强领导,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宣传工作的领导,广泛开展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以冬季防火安全为主要内容,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火场逃生自救能力为重点,以减少火灾人员伤亡为目标的消防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召开社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集中开展消防法制教育,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要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人员普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要定期播发和刊登消防常识及公益广告,报道消防工作动态,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为冬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是明确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消防工作。要将责任层层落实,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除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当地政府负责人和上级单位主要负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实际控制人和上级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六是严格备战,扎实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和各专职、义务消防队伍要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重要场所、重点区域,修订完善灭火作战预案,加强实地、实战演练,时刻做好“打恶仗、打硬仗”的准备。要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按照“五个第一”(第一时间集中兵力、第一时间调足装备、第一时间展开战斗、第一时间实施救人、第一时间排烟降毒)行动要则,力争打早、打小,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技术装备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添置防火灭火和个人防护器材,改善消防部队装备条件,提高防火灭火能力和抢险救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