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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张洪德副厅长带队深入福清市调研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福州市公安局消防 | 时间:2010-12-09 20:43:23 | 文章来源:admin | 作者:佚名





    8月11日,省厅张洪德副厅长带领消防总队陈明光副总队长、交警总队交管处傅仰余处长等社会管理创新调研组一行6人在福州市局林祥副局长、消防支队欧阳天秋支队长等领导的陪同下,深入福清市公安局调研。福清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钦华,副市长陈金友、公安局政委郑高雄等领导参加调研座谈。

  调研期间,张副厅长详细听取福清市公安局领导关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汇报,传达了省厅牛纪刚厅长关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指示精神,从市场经济发展态势、社会管理发展趋势等方面深入分析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调研中,张洪德副厅长在110指挥中心详细询问了解了“三台合一”后消防接处警处置程序,对福清市局实现的消防、公安、报警人三方通话等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

  就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工作,张洪德副厅长强调,一要明确派出所消防管理任务。消防安全管理创新要解决好现有管理机制与消防安全现状还存在的不相适应问题。派出所是保一方平安的综合性战斗实体,消防管理则是保一方平安的基础性工作,派出所要担负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使消防管理的触角能够延伸到最基层,而派出所怎样管理好消防工作,管到什么程度,要结合派出所承担的任务以及民警掌握消防知识的程度和承受任务的能力、精力等方面因素研究考量。二要注重整合资源。要以开放的思维重视资源,以系统的思维来整合资源,特别是“人”这个核心要素,对人的管理是第一要素,也是公安管理的“软肋”之一,大力推进信息资源的兼容、整合和共享工作,实现对重点人的动态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做到“花少钱、做大事”。三要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结合构筑社会消防防火墙工程,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综治工作,切实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抓好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在综合治理中,要加强志愿、义务消防队的培训,使其能够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增强防范和应对火灾的能力,要关心义务消防队伍,对他们作出的贡献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激发他们的荣誉感和责任心。

  (福州支队:王福军 审核:欧阳天秋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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