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的位置:首页 > 消防新闻
2011年福州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消防 | 时间:2011-05-25 00:22:34 | 文章来源:admin | 作者:佚名
根据消防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福建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军事化管理,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制:凡被聘用人员,与福建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工作。 二、招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能服从军事化管理,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18—2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身高 3、符合条件的退伍战士及有医护、汽车驾驶、维修车辆电器、体育、文艺、写作、计算机操作等特长的优先录取。 三、福利待遇 1、应聘人员经面试、体检、文化和体能测试、政审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正式录用后月收入不低于2000元。 2、政府专职消防员由消防部队集中统一提供制式服装和食宿。 3、市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签订劳务合同未满3个月的,每月休息4天;签订劳务合同满3个月后,市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执行“上二休一”执勤模式(即执行执勤两天休息一天)。政府专职消防员从第二年起,每年享有一次累假15天的探亲假期(带薪,路费可报销)。 4、政府专职消防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参加城镇企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政府专职消防员聘用期为三年(含试用期),表现优秀的合同消防员在聘用期满后可续签,或推荐至保安公司、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 6、具体福利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兵携带退伍证)、专业证书、一寸免冠白底彩照8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 (二)报名地点: 1、福建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六一北路558号金三桥大厦A座6楼派遣一部)。 2、福州市消防支队二楼受理窗口(五一中路66号)。 (三)联系方式: 互联网网址:www.fzfire. gov.cn 咨询电话: 福州公安消防支队 0591-87089700 0591-87089759 福建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0591-87627195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