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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省政府机关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
福州市公安局消防 | 时间:2011-11-14 09:44:01 | 文章来源:admin |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进一步推动省直单位及中央驻榕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强省直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11月10日下午,省政府机关局、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联合在省政府举办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的省直单位及中央驻榕机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机关局长彭照杉,省委办公厅副主任林钟乐、省人大办公厅副主任徐振良、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林晓、省纪委办公厅副主任巫文通、省综治办副主任陈勇、省公安厅副巡视员杨国清、省消防总队副总队长陈明光、武警森林总队副总队长孙仁祥以及省直单位、中央驻闽机构领导和干部职工、消防部队、警卫部队等2500多人参加了活动。

    当天下午,省政府大院内消防咨询区、装备展示区被群众围得水泄不通。“这些装备都怎么称呼?”“脉冲枪、开门器、军事毒剂侦检仪、有毒气体探测仪、生命探测仪......”机关干部职工和消防官兵一问一答,对消防装备产生了浓厚兴趣。在活动现场,有现场举办消防课堂讲解如何使用灭火器灭火、如何掌握火场逃生要领;有耐心的接受干部职工消防咨询,并发放消防宣传资料;还有互动区域分别进行油盆灭火等灭火体验。

    多年来,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把确保省委、省政府和省直近300个省直单位和各大企事业及中央驻闽机构,1600多个法人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为已任。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省直单位及中央驻闽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省政府机关局定期会同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和福州支队对省直单位安保人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同时,机关局经常联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隐患整改的落实,有效促进了省直单位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了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的完善,促进了安全保卫队伍健康发展。得益于此,省直单位做到了连续10年消防安全无事故。

    省委、省政府和省直机关带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全省消防工作的开展和建设“平安福建”、“平安楼院”起到表率和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海西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福州支队宣传科  审核:欧阳天秋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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